用法及用量
尽量避免空腹时服用以下一次服用量。服用间隔需要6个小时以上。
○大人(15岁以上)・・・服用量1包,1天服用次数为2次
○15岁未满・・・不要服用
请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和用量。
剂型 细粒·颗粒剂
功效
○牙痛、拔牙后的疼痛止痛
●头痛・咽喉痛・耳朵痛・关节痛・神经痛・腰痛・肌肉痛・肩酸痛
·打摔伤・骨折痛・扭伤痛・月经痛(生理痛)・外伤痛的镇痛
○发冷、发热时的解热
使用上的注意点
1 .以下的人不要服用
(1)根据本剂或本剂的成分引起过过敏症状的人。
(2)药物或其他解热镇痛药,因为服用感冒药而引起哮喘的人。
(3)未满15岁的小儿。
(4)预产期12周内的孕妇。
2 .在服用本剂的期间,请不要服用下一种医药品
其他解热镇痛药、感冒药、镇静药、晕车药
3 .服用后请不要操作乘物或机械类(有睡意等)
4 .服用前请不要饮酒
5 .不要长期使用
使用上的咨询点
1 .以下的人在服用前请与医生、牙科医生、药剂师或者注册销售人员咨询
(1)接受医生或牙科医生的治疗的人。
(2)认为孕妇或是怀孕的人。
(3)在哺乳中的人。
(4)老年人。
(5)因药物等引起过过敏症状的人。
(6)接受下一次诊断的人。心脏病、肾脏病、肝病、胃・十二指肠溃疡
2 .服用后出现以下症状的话,可能会有副作用,所以请立即停止服用,
并将此文件带到医生、药剂师或注册贩售者咨询
关系部位:症状
皮肤:发疹、发红,发痒,青痣。
消化器: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,胸闷,胃下垂、腹痛、腹泻、血便、肠胃出血
精神神经系统:头晕
其他:鼻血、牙龈出血、出血不易出血、出血、发热、任何疼痛、
脊背疼痛、过度体温下降
有可能发生以下严重的症状。这种情况请立即接受医生的诊疗。
症状名称:症状
冲击(过敏):服用后不久,皮肤瘙痒、荨麻疹、声音嘶哑,打喷嚏,
喉咙痒,呼吸困难,心跳,意识的浑浊等出现。
皮肤粘膜眼症候群(史蒂芬斯-强森综合症),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:高热,
眼睛充血,眼屎,嘴唇的烂,喉咙的疼痛,
皮肤的广范围的发疹、发红等持续,有时急剧恶化。
肝机能障害:发热,发痒,发疹,黄疸(皮肤及眼白发黄)、褐色尿,
全身的疲倦,食欲不振等出现。
哮喘:气喘吁吁的时候,会出现一个叫塞班,呼呼的,喘不过气来的。
再生不良性贫血:青痣,鼻血,牙龈出血,发热,皮肤和粘膜看起来苍白,
有疲劳感,心跳,呼吸,心情变差,血尿等。
3 .服用后会出现以下症状,如果看到这样的症状的持续或增强的话,
请停止服用,并将此文件、药剂师或注册销售者咨询
睡意
4.5~6次服用症状不好的情况下,请停止服用,
并将该文件带到医生、牙科医生、药剂师或注册贩卖者咨询
保管及处理上的注意事项
(1)请保管在没有阳光直射的潮湿的凉爽的地方。
(2)请保管在小儿够不到的地方。
(3)不要换成其他容器。(有可能会变成误用或改变品质)。
(4)使用期限过多的产品,请不要服用。